關于收取采暖費的通知
各有關用戶:
2024—2025年度供暖工作已順利結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現就2024年冬—2025年春采暖費的收取通知如下:
一、收費范圍
凡由鄭州大學負責供熱的主校區(不含盛和苑)、南校區、北校區、東校區的居民住宅、商業網點及企業等均按規定繳納采暖費。
二、供熱天數計算
我校2024—2025年度供暖期實際供熱時間為121天,供熱天數按120天計算。
三、收費標準
1、根據鄭州市物價局鄭價工〔2008〕24號和《中共鄭州大學委員會常委會議紀要》〔2015〕2號文件的規定,居民用熱按建筑面積的90%計算,每平方米每天0.19元。
2、校辦產業和各營業網點按鄭州市物價局鄭價工〔2008〕24號文件的規定,用熱面積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每天0.28元。
四、收費時間及地點
1、四校區均在后勤保障中心各校區收費中心收取暖氣費。
2、從2025年5月22日開始收取,6月30日結束,逾期不交者,按豫事文〔2003〕8號文件規定,每天加收5‰的違約金。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中心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