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鄭州大學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規范社會審計機構聘用行為,現決定通過公開遴選方式,擇優選擇不超過20家財務類社會審計機構簽訂框架協議,歡迎符合條件的機構報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服務內容
財務收支審計、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績效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科研項目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審計以及其他根據情況開展的審計、調查、鑒證、咨詢等。
二、資格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證照,以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執業證書;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依法繳納稅款的良好記錄;
4.在鄭州市城區設有固定經營場所,具有從事審計服務工作必備的辦公場地和設備設施;
5.各審計項目組由不少于3名的固定專業人員組成,項目組負責人必須具有注冊會計師證書和高校(或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等行政事業單位的審計工作經驗,項目組其他人員具有注冊會計師證書或會計(審計、經濟)中級及以上職稱;項目組成員都至少在該申請機構連續工作滿三個月;
6.2021年以來,執業活動無違法違規記錄;
7.若為分支機構,須有總公司(總所)授權書,且只容許一家分支機構參加遴選。總公司(總所)與分支機構不得一同參與遴選。申請機構的經營規模、綜合實力、人員配備、經營業績等,以參與遴選的機構為準;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三、報名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2.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執業證書;
3.法人授權委托書;
4.202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成立不足一年的申請機構則提供基本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
5.2024年以來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款的證明材料,如依法免稅,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6.擬派項目負責人取得的注冊會計師證書,項目組其他成員取得的注冊會計師證書或會計(審計、經濟)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7.擬派項目組成員在申請機構連續繳納三個月的社保證明;
8.2021年以來,申請機構為高校(或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等行政事業單位提供審計服務的業績匯總表(格式自擬);
9.“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信用記錄的網頁截圖打印頁(要求查詢對象涵蓋申請機構、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查詢日期為本公告發布日或本公告發布日之后);
10.2021年以來執業活動無違法違規記錄的書面承諾(格式自擬)。
四、報名事項
1.報名及領取遴選文件時間:2024年4月7日-4月19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報名方式:申請機構將紙質版材料報送至鄭州大學主校區綜合管理中心558室。所有材料原件自帶備查;所有復印件加蓋公章,按順序裝訂。
3.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胡老師,0371-67781150
4.遴選文件費用:人民幣0元/份。
5.遴選文件發放:申請機構提供電子郵箱,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向通過資格審查的機構發放遴選文件。
五、信息發布
遴選公告通過鄭州大學主頁和鄭州大學招標采購網公開發布。
審計處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