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人:張子蛟 信息來源:人事處 發布日期:2007.05.11 閱讀次數:11864
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校內外公開招聘輔導員10人。
一、應聘條件:
1、“211工程”院校2007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統分畢業生(第一學歷學位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
2、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或預備黨員;
3、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及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水準;在本科和研究生就讀期間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未受過任何處分;
4、熱愛高校教育管理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愿意在較長時間內(至少五年)專門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協調溝通能力及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組織觀念和責任心強,服從分配,并具有吃苦耐勞和團隊合作精神;
6、在本科和研究生就讀期間表現良好,擔任過學生干部,學習成績優異,無不及格課程,并獲三好學生,或三好學生標兵,或優秀畢業生,或優秀學生干部稱號;
7、熟練掌握現代化辦公技術,外語原則上通過六級考試;
8、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相貌端正。
具有與輔導員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背景和心理咨詢、就業指導等專業資格證書者或保留研究生入學資格做輔導員工作且工作期間考核優秀者,錄用時予以優先考慮。
二、程序及辦法
采取在校表現(計算附加分)、筆試與專家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統一選拔,擇優錄用。在選拔過程中做到“五公開一監督”,即指標、條件、辦法、程序、結果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1、組織報名;
2、學校人事處審查應聘人員材料及資格;
3、計算附加分(10分);
4、筆試(30分);
附加分+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名單(3:1)
5、組織公開面試(60分),
附加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初選名單,提交校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擬錄取名單,張榜公布;
6、統一組織體檢;
7、分配工作單位;
8、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
三、應聘人應提供的材料
凡符合條件自愿參加輔導員招聘的畢業生,須填寫《鄭州大學輔導員應聘報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
1、個人求職簡歷;
2、畢業生推薦表;
3、本科畢業證及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研究生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5、相關獲獎證書、資格證書等的原件及復印件。
6、1寸近照2張。
7、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報名及其他事項:
1、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007年5月15日17:00前。
2、報名地點:鄭州大學人事處(新校區綜合管理樓539房間)。
3、聯系人:孫亞明 許曉華
4、聯系方式:
地址:鄭州市科學大道100號,郵編:450001
電話:0371-67781085,67781731
E-mail:[email protected]
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的,郵件主題需注明“應聘輔導員”字樣,到校參加考試、面試時,須帶上相關原件;
應聘者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內容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資格。
鄭州大學人事處
二00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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